咸阳纪委书记权王军落马内幕
2019-11-25 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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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律师就是最大的中介,掮客,托王”,一个曾经见过权王军的律师说,他第一次见到权王军的时候,权王军这样评价律师行业。

但是后来事实证明,权王军这个纪检委书记所扮演的角色,其实更像一个律师——收取“代理费”,给人家跑官司。在咸阳市一些民事纠纷中,都能看到权王军的身影。

权王军资料图

11月13日,陕西省咸阳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权王军被提起公诉。权王军所涉及的罪名众多,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非法狩猎及持有枪支、弹药案。


批示叫停“法院拍卖公告”

2018年11月份,一封权王军的批示被人上传到互联网。

这份《情况反映》是陕西德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写给咸阳市纪委领导的,因为一个叫赵恒的人介入一个个人担保,咸阳市中级法院查封了陕西德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占陕西信达实业有限公司35%的股权。随后咸阳市中级法院在网上对查封的股权进行拍卖,拍卖时间是2018年11月6日。

根据当事人反映,这本是一起普通的法律拍卖程序,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候,2018年11月2日,权王军在这个民营企业的反映材料上批示“请转中院妥处”。

2018年11月6日就要拍卖的股权被迫在11月5日被紧急叫停。权王军案发后,陕西省纪检委对此事件也介入调查,当时咸阳市中级法院一位领导告诉记者,权王军曾打来电话,暗示这个拍卖应该停止。

权王军看到自己的批示被传到网上后,大为恼火。有人透露,权王军曾经要求纪检部门调查该案件法官的泄密罪。而咸阳市一些部门却在四处奔波,到处删除权王军的“泄密件”。

2019年10月13日,主办该案的法官告诉记者,当时咸阳市中级法院纪检组确实找他谈话。这位法官说,当时是当事人一方的律师在卷宗中复印的权王军的批示,随后就被人发到互联网。最后拍卖被叫停,这名法官为了避嫌,也将案件交给其他法官审理。咸阳市中级法院另外一名法官说,他们都担心该法官会受到处分,恰好不久权王军东窗事发。

2019年10月12日,本报记者联系到了当时在网上转发帖子的当事人,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公司的一名项目经理李心广。

李心广说他是湖北宜昌人,他们当时给赵恒干活,但是到了最后赵恒却不给钱。他为此倾家荡产,陕西对于他来说是一个伤心之地,他再也不到陕西来了。

李心广说,当时的帖子不是他首发的,但是他对内幕很清楚。就是债权人好不容易发现赵恒有可执行的财产,经过法院后最终决定拍卖,但是在拍卖前一天,却被权王军叫停。

李心广说,赵恒破产前的外债就债主来说有110家之多,欠外债11亿之多,但是他的资产评估仅仅2个亿。李心广所在公司也通过法院查封了赵恒五六十个账户,最多的一个账户上只有五六千块钱。

李心广说,赵恒外债累累。由于赵恒所干项目在杨凌,而权王军也曾在杨凌主政。在赵恒的财产被债权人发现并申请法院拍卖的时候,权王军出来干预法院不让拍卖。李心广说,赵恒主要骗的银行和国企的财产,导致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权王军给这样的骗子站台,无疑为虎作伥。


民事纠纷中纪检委的笔录来“助力”

权王军利用公权力插手民事纠纷的花样五花八门。

还是在咸阳中级法院审理一起经济纠纷中,当事一方竟然准确地知道咸阳市纪检委有另外一方负责人的笔录,最后其申请法院调取咸阳市纪检委的笔录,最终纪检委的笔录助力,导致另外一方损失惨重。

2006年3月28日,陕西森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甲方)与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兴平金城广场项目部(兴平市中心大街金都花园西北区1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来由于甲方资金紧张,2012年4月5日,双方约定以部分房产抵工程款。

期限内,甲方一直不将房产交付乙方,而且乙方发现甲方一房二卖。在案件到了咸阳市中级法院后,甲方准确的向法院提出申请调取咸阳市纪检委的有关“谈话材料”。更为奇怪的是,乙方在该工程的负责人被咸阳市中纪委叫过去谈话,而且还被较长时间留置。由于咸阳市纪检委的插手,咸阳市中级法院判乙方败诉,也就是法院认为双方以房抵债的合同无效。

2019年9月24日,中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权王军被立案调查。上述案件,经过陕西省高级法院、咸阳市中级法院等审理,2019年9月26日,法院最终确定双方2012年4月5日签订的以房抵债的合同有效。但是数年间,乙方通过法院保全的财产,已经被卖与他人,给乙方带来的财产损失谁又来买单呢?

在权王军落马后,乙方该项目负责人蒋某,给陕西省纪检委写的举报材料称,“在案件审理期间,咸阳市纪检委多次将我叫过去谈话并制作笔录,并干预人民法院的正常审理”。蒋某在陕西省纪检委大骂权王军给他的公司以及个人身心带来的损害和损伤。蒋某被长时间留置在咸阳市纪检委,其心中的阴影也许永远难以抹平。后来他为此不得不和权王军“交朋友”。

在案件审理期间,蒋某的一位律师去找权王军,希望能给领导说明情况,于是就开始了本文上述一幕,权王军直接说律师是“中介,掮客,托王”,吓得这名律师以后再也不敢去见权王军。

打击报复翻出12年前莫须有的事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权王军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差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擅自处理违纪资金,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情节严重。

在此能看到,权王军滥用职权,擅自处理违纪资金,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咸阳市一名资深的法律工作者近期告诉记者,多年前,一名何姓老板和岳某以及咸阳市一位局长曹某,在西安市北郊开发了一个5亩地大的一个小楼盘,在销售完楼盘后,三人分完利润后约定,还有一些剩余的钱,曹局长和岳某退出,其余的包括消防、房产证手续等后续工作都交给何某善后。

但是,何某花光所有钱并没有给业主办手续,在业主起诉后,何某于是找到了权王军2019年11月18日,曹姓领导说,当时何某找到权王军以后,权王军就让多人给他捎话,暗示曹给权王军行贿。曹某说自己已经退休,当时开发房地产是自己的妻子和朋友搞得,他不知情。所以他就没有理会捎话的人,2018年3月,他在没有见到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咸阳市纪检委留置了15天,出来后他只好向纪检部门上缴了200万元。曹某说,没想到这个上缴国库的钱,竟然让权王军退给了何某。

令很多人惊讶的是,这钱就算是赃款,也应该上缴国库。但是权王军将这笔钱交给了举报人何某。这个举动让咸阳市纪检委很多人瞠目结舌,让一些老纪检委干部都感到后怕“前所未有闻所未闻”。

目前,检察院起诉的“滥用职权,擅自处理违纪资金”恰好和此案吻合。

而3股东另外一个股东岳某,觉得自己不是公职人员,没有向纪检委退钱。记者在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的起诉书“咸秦检公诉刑诉【2018】170号”上看到,“2018年4月4日,岳某涉嫌挪用公款犯罪经咸阳市监察委员会决定采取留置措施,2018年6月14日,因涉嫌挪用公款罪经咸阳市检察院决定逮捕”。

上述起诉书显示,在2006年的时候,岳某参加咸阳市中级法院的竞拍,从别的公司借款200万元参与招标,也就是这12年前的200万元,最终被咸阳市监察委揪出认定为“挪用公款”。

了解此案的人说,权王军将咸阳市和秦都区两级某部门领导叫来臭骂,“这点事都办不好”。知情者说,岳某截至目前仍未判决,办理取保也被拒绝。

2018年10月份秦都区法院开庭后此案一直没有审判结果,2019年11月14日,岳某的弟弟说,当时是何某找到权王军办理此案,权王军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权王军在位的时候,法院觉得案件事实不清不敢判,现在权王军出事了,法院更不敢判了”。

岳某的弟弟说,有关部门去到何某的别墅去抓人的时候,发现何某已经逃之夭夭。虽然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说过,对于民营企业家要慎用刑罚,“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个缓刑好不好”,但是岳某的弟弟认为自己的哥哥根本就没有犯罪,一个民营企业家就这样被羁押一年四个月,“ 实在不行取保候审就这样难吗”?

10月12日,权王军被依法逮捕


权王军涉枪之谜

在权王军案发以前,咸阳市坊间都有流传他打猎致人伤亡的说法。安康检察院还以权王军伙同他人持枪多次非法狩猎;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和非军用弹药罪起诉权王军,似乎验证了民间的部分传说。

没有证实的消息称,权王军酷爱打猎,在一次打猎中导致他人伤亡。不知道是他的同伴打伤别人还是他致人伤亡最终顶包。

据说,此次权王军案发,一个是此前网络上有人举报他干预法院的拍卖,一个就是枪案。据传闻,陕西省有关领导看到权王军的线索后,非常震惊,有纪检部门领导鼓励举报人网上举报。

有熟悉权王军的人说,权王军的身边有一大堆“拉托的”“中介人”等“干妹子”和哥们弟兄,权王军完全将党和国家、人民的公权当做自己的私权,“我是权王军,这个案件应该这么办”,有知情者说,权王军甚至这样给不认识的一个执法部门的领导打电话。

权王军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吃了原告吃被告,“谁给钱都要,什么钱都收,什么事都管,谁的事都办”。

当地公检法系统一名工作人员说,权王军干预司法滥用职权的案例特别多,严重的破坏了当地司法的生态环境。

2019年3月7日,权王军曾上演闹剧,在朋友圈发“绝笔书”。10日后,陕西省纪委监委宣布对其纪律审查和检察调查

权王军在最后割腕自杀前,还嫁祸自杀是被当地黑恶势力逼迫的以及工作压力太大的原因,发出朋友圈一会后又被删除掉了。

权王军给当地很多司法部门的干部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2019年10月12日,权王军被决定逮捕的消息公布后,咸阳市中级法院一位干部将此消息转发到朋友圈。

稍后,他还是删除了。

文 / 崔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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